年营业额低于 5 亿印尼盾?电商卖家可通过提交声明书享受 0.5% 所得税免征待遇

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印度尼西亚政府指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将正式担任税款代扣代征机构,负责对其数字交易生态系统内的交易征收《所得税法》第 22 条规定的所得税(PPh Pasal 22)。然而,并非所有线上卖家都需要缴纳该项税款。

政府为年度营业总收入不超过 5 亿印尼盾的个人纳税人提供免征待遇,前提是其满足相关规定,尤其是向相应电商平台提交正式声明书(Surat Pernyataan)。

哪些卖家符合免征条件?又该如何准备并提交所需的声明书?

0.5% 的所得税并非新增税种

许多企业经营者误以为,电商平台代扣代征税款意味着政府引入了一项新的税收义务。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

自 2018 年第 23 号政府条例(PP 23/2018)颁布以来,针对符合条件的微型、小型及中型企业(MSMEs),0.5% 的最终所得税税率便已开始实施。

根据 2025 年第 37 号财政部长条例(PMK 37/2025),政府此次调整的主要是税款征收机制。

过去,纳税人需要自行计算并直接缴纳税款。新机制实施后,政府指定的电商平台将代表卖家直接代征、缴纳并申报相关税款。

政府指定的电商税款代征平台

印度尼西亚税务总局(Direktorat Jenderal Pajak,简称 DGT)已指定特定的电子交易系统运营商(Penyelenggara Perdagangan Melalui Sistem Elektronik,简称 PPMSE)履行税款代征职责。

四家获指定的主要电商平台分别为:

  • Blibli
  • Shopee
  • Tokopedia
  • Lazada

根据 PMK 37/2025,税款代征应于平台获得正式指定后的一个月开始实施,因此实施日期定为 2026 年 8 月 1 日。

哪些交易可以免征第 22 条所得税?

并非所有通过电商平台完成的交易都需要代征第 22 条所得税(PPh Pasal 22)。

主要免征类别包括:

  • 年度营业总收入不超过 5 亿印尼盾的个人纳税人, 且已提交有效的声明书(Surat Pernyataan);
  • 持有正式所得税免扣免征证明(Surat Keterangan Bebas,简称 SKB)的卖家;
  • 在数字平台内提供服务的物流及快递合作伙伴;
  • 手机话费充值(pulsa)及 SIM 卡初始套餐的销售;
  • 根据适用法规规定,涉及黄金、宝石及特定商品的交易;以及
  • 土地和/或建筑物权利转让交易,此类交易适用单独的税收规定。

对于大多数小微企业经营者而言,年度营业总收入不超过 5 亿印尼盾的免征门槛,仍然是最重要的税收优惠措施。

什么是声明书(Surat Pernyataan)?

为了享受免征待遇,卖家必须向电商平台运营商提交正式声明书(Surat Pernyataan)。

根据 PMK 37/2025 第 6 条第(2)款,该文件是纳税人作出的自行声明,用于确认其在当前纳税年度的营业总收入不会超过 5 亿印尼盾。

该项优惠仅适用于个人纳税人。

声明书必须采用 PMK 附件规定的官方格式,并贴附有效印花税票,包括电子印花税票(e-meterai)或实体印花税票(meterai)。

实际提交或上传程序则须遵循各电商平台制定的具体技术指引。

声明书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卖家必须在声明书中提供以下主要信息:

  • 法定全名;
  • 税务识别号码(Nomor Pokok Wajib Pajak,简称 NPWP)或国民身份号码(Nomor Induk Kependudukan,简称 NIK);以及
  • 登记地址。

虽然声明书通过电商平台直接提交,但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最终法律责任仍由纳税人本人承担。

一份声明书可用于多个电商平台

许多商家同时在多个电商平台经营店铺,因此可能担心是否需要为每个平台分别制作声明书。

实际上,卖家无需针对每个平台重新出具不同的声明书。

只要所有已注册的商家账户使用相同的 NPWP 或 NIK,同一份声明书即可用于多个电商平台。

换言之,卖家可以将同一份文件提交至不同平台,而无需每次重新准备声明材料。

税务合规风险与数据差异

政府可直接从获指定的电商平台获取交易数据。税务机关能够将这些数据与纳税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交叉核对,以监督纳税合规情况。

如果实际营业总收入与声明书或纳税申报表中填写的数据存在差异,纳税人可能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数据和/或信息说明请求函》(Surat Permintaan Penjelasan atas Data dan/atau Keterangan,简称 SP2DK)。

在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如果相关差异未能得到妥善解释或解决,税务机关可能启动正式税务审计,并根据适用税法施加行政处罚。

因此,企业经营者在提交声明书之前,必须确保营业收入记录完整、准确,并能够与实际交易数据相互核对。

结论

随着 PMK 37/2025 的实施,年度营业总收入不超过 5 亿印尼盾的电商卖家仍可享受相应的所得税免征待遇。

然而,该项免征待遇并非自动适用。 符合条件的卖家必须主动向相应电商平台提交有效的声明书(Surat Pernyataan)。

准确记录营业收入、履行必要的行政手续,以及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完整,是线上商家顺利享受税收优惠、降低未来税务风险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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