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会计记账方法。印度尼西亚税收法规规定,任何记账方法的变更都必须事先获得印度尼西亚税务总局(Direktorat Jenderal Pajak,DJP)局长的批准。
纳税人须在相关会计年度开始前提交申请,并说明变更的理由。此外,企业还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获准变更会计记账方法。那么,具体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Taxco Solutions 特此提供本指南,帮助纳税人了解有关记账方法变更的相关规定。相关法律依据为2007年第28号法律第28条第(6)款,即《税收一般规定与程序法》(UU KUP),该法律经2021年第7号法律《税收法规协调法》(UU HPP)修订。
税收法规中的会计记账要求
经UU HPP修订的UU KUP第28条强调,从事经营活动或独立专业活动的个人纳税人,以及企业纳税人,均须按照一致性原则进行会计记账,并采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
一致性原则要求纳税人在后续纳税年度继续采用以前年度使用的会计方法,以防止通过调整记账方法转移利润或亏损。
如果确实有必要变更记账方法或会计期间,纳税人必须事先取得税务总局的明确批准。
申请变更记账方法的条件
根据印度尼西亚税务总局局长2025年第PER-8号条例(PER-8/2025)第10条第(4)款,该条例涉及在实施核心税务管理系统(Coretax)背景下的特定税务行政服务,纳税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税务总局的批准。
1. 提供合理且有效的商业理由
纳税人必须说明变更记账方法或会计期间的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此次变更具有合理依据。
2. 提交正式书面声明
纳税人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确认以下事项:
- 此次变更是由股东、债权人、业务合作伙伴、政府或其他重要利益相关方提出的;如果不调整记账方法或会计期间,将导致企业运营困难或遭受财务损失。
- 变更申请并非出于故意转移利润或亏损、以降低税务负担的目的。
- 如适用,本次申请属于首次提出的申请。
3. 满足税务合规证明(SKF)的申请条件
根据PER-8/2025第4条,纳税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取得税务合规证明(Surat Keterangan Fiskal,SKF):
- 已提交最近两个纳税年度的企业或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SPT PPh),以及最近三个纳税期的定期增值税申报表(SPT Masa PPN)。
- 不存在尚未清偿的欠税;或者已经获得税务机关正式批准,可以分期缴纳或延期缴纳税款。
- 当前未因税务违法行为而处于调查或起诉程序中。
4. 后续申请须证明连续5年的一致性
对于第二次或之后再次提出的申请,纳税人必须证明,在申请前至少连续五个纳税年度内,一直采用现行记账方法或会计期间。
通过Coretax提交申请的流程
根据PER-8/2025第10条第(3)款,申请变更记账方法的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申请。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Coretax系统在线办理:
- 登录Coretax门户网站。
- 进入“行政服务申请”(Administrative Service Application)菜单。
- 选择服务类型“AS.15 记账方法和/或会计期间变更”(Change in Bookkeeping Method and/or Accounting Period)。
注意: 申请必须最迟在相关会计年度开始前一个月提交。
结论
变更记账方法或会计期间并非简单的日常行政操作,而是会直接影响企业税务合规状况的重要事项。
纳税人必须遵守PER-8/2025规定的一系列要求,尤其需要关注自身的税务合规记录,例如是否按时提交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和定期增值税申报表。此外,企业还必须提供充分、合理的变更理由,并附上可靠的证明文件。
未经税务总局事先批准而单方面变更记账方法,可能带来重大风险,包括因涉嫌转移利润或亏损而引发的税务调整或税务审计。这些问题最终可能导致行政处罚、长期税务争议,甚至刑事诉讼。